自治區科技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
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管委會科信局,各高新區管委會,銀川經開區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到期或2023年即將到期需重新認定的企業。 二、申報時間 2023年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照“長年受理、分批評審”方式組織,企業可根據申報材料準備情況自行選擇提交時間,全年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15日。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將根據企業申報情況分2—3批組織評審、報備。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認定條件的,按本通知要求提出申請。 (二)注冊登記。申請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高企工作網”)或登錄科技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html/zxbl/),按要求和流程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見《工作指引》附件1,已注冊的無需重新注冊),科技部火炬中心統一審核并激活賬號后方可進行后續申報工作。 (三)網上申報。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確保文件內容清晰完整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 (四)提交紙質材料。在線生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PDF文件,附相關證明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詳見附件1),同時將申報材料刻錄光盤,一并提交至企業注冊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 (五)審核匯總。五市科技局,各國家、自治區高新區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科技管理部門須對照通知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確保相關數據填寫一致、要件齊全、證明材料真實有效。由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可單獨)填寫《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表》(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對形式審查結果負責。同時,須主動協調同級安監、質監、環保等職能部門,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出具意見。 (六)提交材料。五市科技局(寧東基地和銀川經開區管委會可單獨)正式行文出具推薦函,附《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表》,同推薦企業的紙質申報材料和刻錄光盤,統一報送至寧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具體由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工業室負責受理)。 四、專項審計要求 (一)專項審計機構條件。 (二)專項審計相關要求。 五、其他事項 (一)關于申報材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要求,認定機構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企業請提前閱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見附件3),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辦理指南》(見附件4)規定流程提交承諾書,不再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寧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按申請企業書面承諾進行認定工作;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提供有關“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二)關于申報材料真實性問題。申報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寧夏科研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取消其認定資格,并納入信用等級管理。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中介服務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自治區科技廳網站上公告,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三)關于企業核心信息變更問題。申報企業發生名稱變更等核心信息變化的,務必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內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處理,再進行認定申請。 (四)關于資格到期未申請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未申請重新認定的,請企業注冊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以正式文件報送企業名單并對不能申請重新認定的原因逐個進行說明。 請各市合理安排企業申報,盡量早申報早認定,防止因申報過于集中造成網絡擁堵。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與寧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聯系。 六、聯系方式 寧夏科技發展戰略和信息研究所 聯系人: 李洪娟????0951-5032792 ?? 自治區科技廳高新處 聯系人:張海東????0951-5026942 附件:1.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紙質材料模板 ??????2.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表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辦理指南 寧夏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辦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點擊查看原文